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市县中心城区(含开发区、工矿区,以下同)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
其主要特征是:村庄能够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居住建筑已经或即将呈现城市聚落形态,村庄能够共享使用城镇基础设施,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
城郊融合类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确需编制村庄规划的,不得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