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海里领海这个是按联合国规定的各个沿海国家的领海范围,属于领土主权。另外每个沿海国家,还拥有200海里的管辖权,但却没有领土权,就是属于专属经济区,可以管辖。在领海之外的12海里,也就是在领海基线以外24海里到领海之间,称为临接海域。
在本区中,沿岸国可以执行管辖领海的反走私、反偷渡法律。200海里内是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基线起算,不应超过200海里〔370.4公里〕的海域,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这一概念原先发源于渔权争端,1945年之后随着海底石油开采逐渐盛行,引入专属经济区观念更显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