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33条、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
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33条、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在此限。
因此,债务人死亡,其生前所负的债务,以其遗产进行偿还,偿还的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但是如果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不愿偿还,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在使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后不足部分或者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