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中对耕地草地林地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据《物权法》中对耕地草地林地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六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