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激活。未激活的社保卡无法正常使用。可网点或电话激活:带齐个人身份证证件和社保卡,到社保局网点。也可以选择拨打社保热线12333,自主激活。社保卡虽然在激活就能使用,但有部分地区规定,医疗服务需要参保人连续缴纳三个月后才能使用,建议激活后发现不能使用的,拨打当地社保局咨询;2、妥善保管。社保卡记录了重要的个人信息,密码不要设置过于简单,最好每隔一段时间修改密码。通过社保局、电话等渠道,可以快速更改密码。如果发生丢失或被盗等现象,要及时报失;3、注意销毁小票。如使用社保卡在药店消费后所产生的小票,注意销毁或妥善留存;4、避免违规使用。社保卡只限于个人使用的,不要借给他人使用,应避免套现,避免违规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