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逾重行李:如果托运行李超过客票所规定的免费行李额,须交纳逾重行李费,并填开逾重行李票。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
2、禁止托运物品:贵重物品、数码电子产品、易损坏、易腐物品等,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3、声明价值:旅客在办理行李交运时,如认为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额规定不足以保护其利益,可申请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每件行李的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
1、逾重行李:如果托运行李超过客票所规定的免费行李额,须交纳逾重行李费,并填开逾重行李票。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
2、禁止托运物品:贵重物品、数码电子产品、易损坏、易腐物品等,不得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3、声明价值:旅客在办理行李交运时,如认为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额规定不足以保护其利益,可申请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每件行李的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