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出现问题购房者应作好证据保全,收集好开发商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交房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时间购房者作出退房选择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书面整改通知。
引用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