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入住需缴纳的费用有:按房款2%至3%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的物业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的供暖费;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等。
引用法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