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国家农业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02年11月以5A的优秀成绩通过验收。中心依托单位为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后以广东省农业机械研究所为依托组建了南方分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许昌市、禹州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
2、研究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3、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工作。
5、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牌证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6、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审定和农机修理工的培训、考核、评定、发证。
7、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调整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抗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8、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9、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11、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