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一般是15到20年,要根据植物的具体属性来决定。如果是藤本植物、林木、果树、观赏树种的品种权保护期为20年,其他植物的品种权保护期为15年。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取决于栽培植物品种所需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水木本植物的栽培时间较长,所以保护周期就比较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