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的标准分别是:当子女年龄满3周岁便可以开始扣除子女的教育费用,以1000人/月的标准扣除。若个人已处于就业且继续教育的状态,则可以让其父母按上述标准或是本人以400元/人的标准扣除。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是不定额的,住房租金的扣除则以个人是否在主要生活城市有住房为标准。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