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政策的规定,部局级的官员出差北京的住宿标准是每天一千一百元,局级的官员为六百五十元,其他人员为每天五百元。部委官员去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等地出差。每日的住宿费上限为八百元,一些城市提高了住宿报销的标准,青岛和拉萨等地区分淡季和旺季。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部分城市提高标准,青岛拉萨等分淡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