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该房产的分割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就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分配,方式不限。如果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就需要考量“房产证加名字”这一行为的性质,不管是被认定为赠与行为还是夫妻财产关系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分配。但是由于房产的特殊性质,可能会采取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获取相应的补偿款这种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