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罚金不可以异地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外地的法院不可以交。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由承办法官或所在刑事审判庭的庭长查询原判决结果并开具交款通知书至其财务部门交纳,当然财务部门一般会另行开票让你去相应的银行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