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地名的由来源自于唐朝初年,龙泉原名为龙渊,为避李渊的讳,改渊为泉。龙泉市是中国浙江省丽水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地处浙江西南部、瓯江上游,面积3059平方公里,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出土文物证明,新石器时代,龙泉土地上就有人类活动。东晋太宁元年(323年),属永嘉郡松阳县,建置龙渊乡。
唐武德三年(620年),因避高祖李渊讳,改龙渊乡为龙泉乡。唐乾元二年(759年),建立龙泉县,县治地黄鹤镇(今龙渊镇)。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诏天下县镇凡有龙字者皆避,因改名为剑川县。宋绍兴元年(1131年),复名龙泉县。宋庆元三年(1197年),析龙泉之松源乡及延庆乡部分地置庆元县。
1949年5月1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进驻龙泉。1958年11月,庆元县并入龙泉。1973年7月,复建庆元县,至1975年8月,龙、庆二县始分署办公。
1990年12月26日,经中共国务院批准,撤销龙泉县设立龙泉市(县级),仍属丽水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