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申请其他信贷产品:房贷只要没放款,银行都可能再次查询借款人的征信报告。如果在审批期间,借款人再次申请其他信贷产品,存在使用首付贷的可能性,而这是国家政策不允许出现的情况,因此,只要没放款,那就不建议申请其他信贷产品。
2、不当担保人:如果他人或公司在申请贷款时,资质不足,需要担保人,借款人选择去当担保人,那么担保贷款也会算作是担保人的负债之一,会导致借款人负债率升高,可能无法通过银行最后的放款审批。
3、不要换工作:如果借款人在申请房贷期间换了工作,会导致银行认为借款人收入来源不稳定,还款能力不足,贷款逾期风险大,从而不愿意放款。因此,建议借款人在申请房贷前,工作至少稳定3个月以上。
4、不要使用公积金: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在房贷放款前,借款人一定不要去提取公积金,不然可能导致公积金余额不足,无法顺利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