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有产权住房的房产证上会在产权栏上标注为共有产权,并注明个人的共有产权占比。
2、共有产权住房通常是个人与政府、住房协会或其他社会非盈利机构按出资份额共同享有产权,随着收入增加,可以逐步赎回产权,直到完全占有。
3、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为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等基础上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4、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已实际租住2年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改售”的价格,可以在核定的销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