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召开村委会初审,审核通过之后,会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告示,如果15天之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则由村委会将申请资料,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局。
2、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资料进行现场勘测,并进行群众调查,核实宅基地的基本条件,并按实填写审查意见书,若审核通过,即向农户发放用地申请表,农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3、申请填写完申请表之后,直接将资料提交给村委会,村委会进行审查,并根据农户家庭、住房等情况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上报给乡政府。
4、乡政府在收到申请后,会先进行审核,然后安排专人到现场勘察,制定规划用地范围,并上报给国土资源和县政府,最后由县政府颁布批准书,农户才可以在规划范围内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