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四级残疾并无所谓的“程度”之说,因为我国的《残疾评定标准》都是针对对应的具体表现来评定残疾等级的,四级肢体残疾的情形包括:缺少小腿或者小腿截肢;一肢体中度障碍,或者双肢体轻度障碍;下肢长度不一,差异超过5公分;脊椎强直;一侧食指或者中指缺损,一共5种情形。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可以被评定为四级肢体残疾。
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二、肢体残疾的分级: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四)四级肢体残疾:1、单小腿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