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退休的教师来说,不存在扣除、补发绩效工资的问题。退休教师的补助都在养老金之中,财政好的地方会发一定的补助,但属于统筹外的费用,也不属于绩效工资。
退休教师还扣绩效吗?
退休教师在退休前的绩效工资已经包含在每月的工资之中,财政好的地方在年终会发一定的绩效工资,但这只是针对在职的教师。教师退休后,养老金是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的,所有涉及到教师的各项补助,比如教龄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等,独生子女父母加发的养老金等都已经纳入了基础养老基金之中,退休后就不存在还要补发绩效工资的问题。
绩效工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时工资结构的内容之一,除了每月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职称工资、工龄工资等以外,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水平、财政收入等情况,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发放的,带有年终奖金的性质,所以称为绩效工资。所谓绩效,既有工作绩效、单位绩效还有地方经济发展的绩效等,退休人员退休了并不在工作岗位工作,既没有工作绩效,也没有考核绩效,那还有什么绩效工资呢?
也许有人会说,退休前辛苦工作也是贡献,也是绩效,但不能把工作时的贡献和年终绩效扯在一起,在职时的贡献每年是发了年终绩效的,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是在岗时贡献的这一种体现。如果退休后还要要求按照在岗职工那样补发年终绩效,这就是双重待遇,对于在职职工是一种不公平和伤害,同时对于其他退休职工也不公平,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这就叫于法不符,于理不合。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在为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年终绩效的同时,对于退休的公务员也发了一定的生活补助。但在给公务员发补助的同时,对于同样教师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却对这个群体视而不见,这就形成了新的不公平。但从去年开始我老家的县开始将退休教师和退休公务员同等对等,年终也是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在年终发补助,当然这也称不上是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