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开户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满足创业板开户条件后,首次开通创业板的个人投资者须携带身份证到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开户,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不支持网上开通交易权限。
3、如已在其他证券公司开通过创业板且可以进行创业板交易,可以在手机上直接权限转签,转签后与其他账户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