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是可以,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相关的规定,职工在拥有了住房公积金之后,不打算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买房,那么有权利提出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存储余额。
2、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非常的复杂,时间也非常的漫长,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比较多的,比如说离休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以及与单位终止合同关系证明,还有不想在国内发展,准备去国外的出境证明等等。
3、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需要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申请,并且需要本单位的相关证明,而且住房公积金会对你出具的所有的证明进行核实,如果有虚假或者虚报的现象,还是是不会同意申领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