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生育险,并不代表我们就拿不到任何补贴了,单位是有义务必须给我们支付生育费的。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