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卡申请人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本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主卡。
2、附属卡申请人资格: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15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主卡持卡人承担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3、附属卡申请条件:持卡人年满16周岁。
1、主卡申请人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且资信良好的个人,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本行发卡机构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主卡。
2、附属卡申请人资格: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15周岁以上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领附属卡,附属卡申请人不满18周岁的,须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主卡持卡人承担附属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3、附属卡申请条件:持卡人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