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房屋都会具备入住条件,一般开发商都会事先发函通知买房者,在通知函里面都会备注好交房时间。如果是买购房者逾期还未收房的,开发商就必须要发催告函催购买者收房。开发商通知物业,凡是已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相关管理费都要由买房者缴纳,并且时间是从收房那天开始计算。
2、物业公司获得买房者名单以后都会及时向买房者催告,按照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它有权向拖欠物业费业主追索逾期缴纳滞纳金。
3、因此就算是没卖出的还是卖出以后还没有收房的空置房,物业费是否打折也不是缴费者说了算,而且物业可以不同意打折,并且还要缴纳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