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部部长。廷尉是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司法部部长。廷尉是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
廷尉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全国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州郡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诸侯王或大臣。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