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2、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3、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4、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5、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6、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与遵守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行各项纪律的特色。
在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中,还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独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