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货币是“给”,接收货币是“收”。
给付货币是指: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
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给付货币是“给”,接收货币是“收”。
给付货币是指: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该条款涉及的是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A市张三向B市李四购买一批设备,李四的义务是交付设备,张三的义务是支付货款(即给付货币)。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那李四在其所在地B市交付设备即可,而张三则要在B市支付货款。
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