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少年英雄有赖宁、王继秀、陈秀华、孙玉芳等,这些少年英雄在其他人遇到困难时,挺身而出、不怕牺牲。赖宁在遇到山火时,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宝贵的生命。王继秀、陈秀华为保卫集体财产,挺身而出,与偷盗分子进行了顽强的搏斗。孙玉芳见人落水,两次跳入深水中,将人救出,最后由于体力不支,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赖宁,四川石棉县人。他胸怀大志,品学优秀,从上小学开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他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无比热爱,三次救火不留姓名。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接收站的安全,赖宁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宝贵的生命,那时他才14岁。为了表彰赖宁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并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像赖宁学习。
王继秀(1967年——1979年)、陈秀华,河南省商丘县人。河南省商丘县毛涸堆乡白腊园村黄堂小学的少先队员。他俩关心集体,经常为大家做好事。有一次下大雪,她们起大早把路扫干净了。有一次放学时,突然下起大雨,两个小伙伴冒雨跑回家,取来一大包馒头分给大家吃。一到麦收和大秋,他俩总是在田里、场上帮助干活。1978年8月19日,王继秀和陈秀华去村外捡桐叶,发现坏人在偷集体的桐树。十二岁的王继秀和十三岁的陈秀华为保卫集体财产,挺身而出,与偷盗分子进行了顽强的搏斗。等人们闻声赶来时,王继秀被扔进机井致死,陈秀华也受了重伤。1980年3月1日,共青团中央做出了授予王继秀、陈秀华“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决定,表彰她们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敢于与坏人作斗争的崇高品质。
孙玉芳(1965年——1979年),山东省淄博市人。孙玉芳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村里有位双目失明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她常年给老人担水。送柴、推磨、扫院。她对自己要求严格。她爹爹是看果园的,她从不摘园里的苹果。1978年9月,升初中时,她成绩考得不太好,新书一发下来,他就在包好的书皮上写道:“刻苦学习不贪玩,人老哪能再少年!”她每年第一个到校,打扫完教室就温习起功课来,到了第一个期末考试时,她的成绩名列前茅。1979年5月26日,她在水岸边割猪草时,突然发现两个小学生落入水中。她不顾个人安危,两次跳入深水中,将两个小孩救出,最后由于体力不支,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年仅14岁。1980年3月1日,共青团中央授予孙玉芳“优秀少先队员”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