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文化是为迎合于世俗,缺乏自我思想、自我理智,只知随波逐流,芸芸众生,出自高启《妫蜼子歌》:“不诘曲以媚俗,不偃蹇而凌尊。”在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重新出场,频繁出没于当代文学批评中却有其特殊的文化语境。
因为媚俗,人们就往往用社会意志代替个人追求。扭曲自我的价值判断以迎合整体的价值取向。一旦两者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分裂,整个价值判断体系就会完全失控,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从此无从判别,甚至形成善恶两极的同位合一。为了短期的商业效益,而不惜牺牲崇高和责任。在“眼球经济”的招摇下,影视艺术的娱乐化、名人猎奇、商业炒作、隐私曝光等低俗的、恶俗的、庸俗的低趣味的媚俗现象大行其道,更可怕的是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媚俗就是把受众的心理体验压缩在了一个狭隘、浅薄的表层空间,使艺术失去了原有的深刻理性和美感,使受众失去思想的震撼和心灵的深度。远离了崇高和责任,媚俗便成了生命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