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有对称性,传递性,加法单调性,即同向不等式可加性;乘法单调性;同向正值不等式可乘性;正值不等式可乘方;正值不等式可开方;倒数法则。
通常不等式中的数是实数,字母也代表实数,不等式的一般形式为F(x,y,……,z)≤G(x,y,……,z )(其中不等号也可以为 中某一个),两边的解析式的公共定义域称为不等式的定义域,不等式既可以表达一个命题,也可以表示一个问题。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1、对称性。
2、如果x>y,y>z;那么x>z;(传递性)。
3、如果x>y,而z为任意实数或整式,那么x z>y z,即不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去同一个整式,不等号方向不变。
4、如果x>y,z>0,那么xz>yz ,即不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大于0的整式,不等号方向不变。
5、不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小于0的整式,不等号方向改变。
6、如果x>y,m>n,那么x m>y n。
7、如果x>y>0,m>n>0,那么xm>yn。
8、如果x>y>0,那么x的n次幂>y的n次幂(n为正数)。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1、对称性。
2、传递性。
3、加法单调性,即同向不等式可加性。
4、乘法单调性。
5、同向正值不等式可乘性。
6、正值不等式可乘方。
7、正值不等式可开方。
8、倒数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