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有:1、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的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8、住所使用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由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对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对外商投资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分正本与副本,两者法律效力相同。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为悬挂式,每个企业颁发一张,必须悬挂于企业住所的办公室内,或店堂中的明显位置。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折叠式,可携带外出,为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凭证,可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数量,申请登记主管机关颁发。毁坏。企业遗失营业执照或其副本,必须登报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