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是: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企业纯收入构成内容之一。
利润总额是“亏损总额”的对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企业纯收入构成内容之一。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主要由销售利润和营业外净收支 (营业外支出抵减利润) 两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交的资源税也是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 (抵减利润)。利润总额应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大部分以交纳所得税、调节税或上交利润的形式上交国家,小部分留归企业,形成各种专用基金。
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通过“利润”帐户进行核算。销售利润及营业外收入,贷记该帐户,应交资源税及营业外支出,借记该帐户。“利润”帐户的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利润总额。“利润”帐户的二级帐户,可按“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和“资源税”等设置。
营业利润是一家公司在营业收入中扣除折扣、成本消耗及营业税后的剩余,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盈利,它与利润总额间的关系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投资净收益。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务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