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级响应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也意味着疫情的形势已经转“危急”为“可控”,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的松懈,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依然不小。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一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是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