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华侨不包括出国旅行、访问人员,政府派往他国协助建设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派驻外国的公务人员和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对于具有中国血统,但已经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人,也不能视为华侨。
“华”是中国的古称,“侨”是寄居、客居之意。中国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乡的人称为“侨人”和“侨士”。随着移居国外人数的激增,“华”“侨”二字就被联系在一起,用来称呼在国外寄居、客居的华人。
华侨
华侨是指旅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1、“旅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尚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外籍华人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