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1、个人进行贷款申请。2、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3、贷款审批。在确认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会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4、签订抵押贷款合同。5、办理抵押登记手续。6、放款审核。7、贷款发放。受托银行按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拨。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