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因而独立学院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
独立学院一般设在某个大学名下,比如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等,这些学院,有可能和挂名的大学同在一个校园,也有可能有师资等方向的共享和交流。独立学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学习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因此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认可其学历。
举办独立学院的要求:
1.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
2.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净资产不少于1.2亿元,资产负债率低于60%。而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个人,个人总资产不低于3亿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