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去办理房贷,待签订好贷款合同、抵押完成后,银行一般会在一个月内放款到账,若速度快的话,可能两个星期之内就能收到资金了。
当然,有时遇事延迟,可能也得等两三个月才能放款到账。尤其是银行资金紧张的情况,甚至有客户等了三个月还没有放款。像不少客户因为是在年末申请的房贷,又正好碰上银行年终结算,很多都是跨了年、到了次年初才放的款。
对此,客户只能耐心等待,人工是无法干预银行的办事效率的。不过之后银行若放款到账,也会及时发送信息通知客户。
而如果银行迟迟不放款,客户可以主动联系银行客服进行咨询,问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提醒对方尽快放款;以及要注意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好,免得对方因为迟迟收不到房款而产生纠纷。还有,在银行未放款到账前,客户要注意保持好个人良好信用,免得银行放款前若进行二次审核,自己会因信用不好影响到放款。
房贷抵押登记流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4、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5、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