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不一定要清空其他负债,只要贷款人的负债率不是很高,个人的收入完全可以覆盖掉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的贷款债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般就不会受到影响。
不过如果是贷款人背负了太多的负债,那么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为了提高贷款成功率,那么就需要提前偿还其他的负债来降低负债率,负债率过高的时候去申请贷款,是很有可能会被拒的。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一般会考察贷款人公积金账户的状态、征信、收入以及工作信息,贷款人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将资料准备妥当,以备公积金中心审核,加快放款效率。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所以如果打算以后去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贷款人最好还是不要提取公积金账户里面的资金,这样或许能够多申请一点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