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提交后,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直接汇款到个人账户;原则上是在用户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后三个工作日打到用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即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如果是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职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不再原单位上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出境定居;
5、职工将公积金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6、如果职工是租房,并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将户口也迁出本市的;
8、不是本市户籍的职工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相关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享受城镇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自己的生活也有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方式有哪些
1、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