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
根据相关规定,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者拥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宗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划拨范围。
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可以在使用期满了之前,先去相关的部门申请续期。同样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到了,也是可以提前申请续期的,主要还是要根据自己的一个需求来定,不过去办续期的时候一定要携带好自己的使用权证,如果没有了这些证和相关的证明,是没有办法重新办理新的使用权证的。
我们可以到了相关的期限之后,国家并没有去收取自己的房子,也没有得到任何的拆迁工通知,那么这个情况下,我们可以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续期,70年的产权是可以续70年的,50年的是可以续50年的,而40年的只可以续40年,根据自己所购买的一些用地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