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身份证、户口薄或出生证登记的出生日期算起)如需卖房,需父母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承诺公证书,这就意味着房产证上一旦有未成年人的名字,监护人就必须向房产交易部门提供保证书。
2、办理房屋公证时,产权人必须在场,若无法到场则需监护人代理,若无指定代理人则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到居委会申请指定监护人,并由居委会出具指定监护人的证明,再办理声明书公证。
3、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房屋公证申请,并且填写申请表。填写完之后,申请人需将资料与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审核。
4、公证处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申请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便会准予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受理申请之后,公证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进一步核查,若发现资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的,会及时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经审查,公证处认为申请人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售房合同协议书陷阱有哪些
1、在合同的第一条内容之内就有一个问题被忽视的,那就是身份证的有限日期。现在很多事情的办理都需要用到身份证,但是有多少人注意过身份证上的有限日期,有的是10年,有的是20年,有的是永久的。身份证过期到银行取钱都是不能用的,更何况是签合同了。所以这方面问题的忽视就会被未来的纠纷视为理由。
2、在合同的税费里面,很多合同的内容都是直接就规定由买方支付的,而不是征求意见而进行的。其实这方面的税费问题现在还没有严格的规定由谁支付,都是互相相商的,所以不可以直接定下来由哪一方支付,而是签字确认的商定结果。
3、在支付房款尾款的时候,是在进行完过户手续之后支付的,不是在进行的过程中,所以合同内的尾款支付时间不要是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这样制定的时间是有漏洞的,非要在进行中也是纠纷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