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2、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大多数城市是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
3、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印花税已免);
4、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流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赠与房产过户费用计算
1、房产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2、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
3、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4、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5、个人所得税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