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指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指我国政治制度的特定用语,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中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总概括,它规定了我国国家政权机关尤其是中央国家机关之间的权责分工及其相互关系。人民代表大会集中统一掌握国家权力,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等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由此开展工作和依法正常运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是偶然的,它是近代以来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
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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