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赠与和受赠双方签订“赠与合同”。
2、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缴公证费。
3、前往房管局缴纳各种税费,并申请办理产权过户。
4、审核人员,根据提交材料进行核实。
5、审核通过后,发放新的产权证。
房产赠予需要什么材料
由于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所以赠予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赠予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赠予人未婚的,应在公证员面前发表未婚声明)。
2、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或签署同意赠予声明书。
3、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赠予合同。
5、赠予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予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公证处尽可能的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可以咨询承办公证员,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办理赠与需注意哪些问题
1、由于房产赠与是属于无偿的一种行为,也是就说赠与方要事先就考虑清楚,否则房子一旦赠与,是无法再次拿回的。其赠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与房子出售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因此要特别注意,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过程中,也是需要缴费一定的税费,这个费用与房子出售的税费是不一样的,因而要提前确认清楚,准备好足够的资金,以免带来麻烦。而且赠与是需要公正的,一旦房子赠与成功,赠与方是无权再将房子拿回。
3、再办理房屋赠与的时候,受赠人是需要支付1%的个税,3%的契税,5元的贴花,公正及评估费的,但由于个人所在的区域不同,价格也会有一定的差异,因而,需事先前往房管局询问清理,从而在赠与流程中,节省更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