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房屋土地证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要你来继承,应该由你父母亲和你一起,带身份证和土地证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和上述证件,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如果已经建房,应该凭土地证先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公证。
土地证继承过户流程
1、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4、提交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6、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个人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所需资料
1、现房主的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抵押了的需备抵押合同原件)。
2、原房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需收回)。
3、交易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来源证明:买卖协议书(二手房买卖合同)、赠与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继承公证书、如有委托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以上资料需与提供给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资料一致。
5、房产证过户时缴纳的契税发票(第五联或第二联)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划拨地另有土地收益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通常情况下需现房主本人进窗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如出国、岁数大卧病在床)现房主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处的委托书方可受理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