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
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
在离婚的时候发现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如何做
1、在离婚诉讼时,如果一方把工资卡、银行储蓄卡的资金都取出,另存于他处,法庭审理时只提交了存款极少的银行卡向法院质证。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对方银行卡的流水信息,查清款项去向,如果对方不能自圆其说,很有可能会被法官认定为转移夫妻财产,从而获得胜诉。
2、隐匿不动产。个别人在离婚之前,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为使该不动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当夫妻感情不和时,就应当敏感地对待对方的行为,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以查询夫妻共同房产。如果不知道对方房产线索的话,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查询对方的所有财产,这是一个小技巧。
3、如果是婚前双方出资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