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分居满三年,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2、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5、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迁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出自己的书面申请,然后要通过户口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若是符合迁移条件。原所在地的居民或者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了接收协议或有出具的接收证明。就可以上报给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过后再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2、手持接收协议或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户口的准迁证明。凭借自己的《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下户,再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3、手持准迁证到你目前所在的户籍派出所准予办理迁户证明的迁移证。
4、手持迁移证、身份证等再回到原籍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最后由《准予迁入证明》以及迁出地派出所通过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即可。
迁户口的注意事项
有的地方要求在迁入地有房产才给迁入户口,需要注意本地政策,先得到迁入许可,再办理迁出,不要盲目办理迁出,否则到时候无法迁入,麻烦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