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有二,其一,此处脂肪较多,打之不伤筋骨,相比其他部位比较容易痊愈,而且也不用担心会把犯人打死;其二,臀部为人耻部,中国乃礼仪之邦,先生教育人们“知廉耻”,因此,当众把裤子脱下来让人打,终究是心痛超过身痛的事情。
林语堂曾在《论踢屁股》这篇文章里说过:“中国社会只有两种阶级:踢人家屁股者,及预备屁股给人家踢者。”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里,屁股一直受到古代刑罚的青睐。杖刑,即通常所说的“打屁股”, 是中国古代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刑罚。我们经常在古装电视剧公堂审案时听到这样一句话“来人,把他拉下去,重打几大板!”这“重打”的部分就是指屁股以及屁股的延长部分。那么古人为什么会选择屁股作为刑罚的主要区域呢?原因有二。
其一,最初罚打犯人时并没有固定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现了《明堂针灸图》,当朝皇帝李世民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重要穴位多分布在胸部和背部,这些部位若被严重撞击、拍打,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而且此处脂肪较多,打之不伤筋骨,相比其他部位比较容易痊愈,不用太担心会把犯人打死,于是唐太宗得到启发,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惩治手段由此沿袭下来。
其二,臀部为人耻部,中国乃礼仪之邦,先生教育人们“知廉耻”,因此,在古人的眼里,打屁股就是打他的脸,所以,被人当众把裤子脱下来杖打,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一件身痛不抵心痛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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