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和合同是两类不同的行为,同时也存在竞合,履行合同时加害给付也同时成立侵权,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合同责任属于严格责任。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是民法中的两种基本责任形式,其分离是因为侵权行为法和合同法的分离所产生的。而这种区别主要表现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不法行为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侵害的是绝对权还是相对权。此外二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而侵权责任不能采用违约金;对违约责任,不能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区别都是相对的。
1,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行为以故意或过失为要件,而其过失是以抽象轻过失为标准,而在债务不履行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不得预先免除外,当事人可约定对抽象轻过失的不负责任;
2,举证责任不同。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的被害人应证明行为人的过错,但在无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无需证明债务人的故意或过失,只要证明合同确实存在及债务人未按约履行义务即可,如有损害,证明损害的存在。债务人除根本否认未履行债务或证明其已履行外,只有证明债务不履行时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才能免责;
3,赔偿范围不同。侵权责任的赔偿数额不能事先约定.在确定赔偿范围时,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而违约的赔偿额当事人可以预先约定,如果债权人实际所受的损害超过了约定数额,就不能请求赔偿。违约责任仅限于对正常的积极利益的损失负责;而因故意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但在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可以以其对于债权人有同种类的债权而抵消。因此,债权人选择侵权之诉就可以预防债权人抵销权的发生;
4,时效不同。侵权的证明建立在人证、物证和受害人伤害状况的证明上,其证据作用因时间推移而变化,因此不宜适用长期时效,而违约行为的证明多建立在书证和物证的基础上对其规定时适宜的。因此各国民法对侵权之诉和合同之诉适用普通时效。
所以通过对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进行对比后,不同点就非常的清楚了,在实际生活中,侵权责任是没有合同约束的,但是如果是侵权人因为过错导致了他人损伤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但是合同就不一样了,是双方明确了具体的该履行的义务,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那么就需要赔偿对应的损失。